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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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小时,她太调皮却又撒泼耍赖,母亲总是无奈地点着她的鼻尖:“这般不受教的,耍弄些小聪明,责备你便顾左右而言其他,以后离了父母,无人娇惯你,看你可有多少苦头吃!”

    如今母亲的戏言一语成真,她身旁早就没有娇惯她的亲人,可是这耍赖蛮缠的积习仍在。

    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甜豆羹汤”抛甩出去,却没有帮衬应景之人,难道还指望前来兴师问罪的家主,展现慈母般的柔情?

    所以待得男人低着头,一脸深沉地看着她时,她只恨不得能将那一句囫囵地塞咽回去。

    “只是突然睡得口干,想要饮浆,家主可也要饮浆……”就在莘奴努力地掩饰着自己的狼狈时,王诩却突然抱起了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在她的耳畔低声道:“怎么还和小时一样……”转身将她放置在窗前的席上,伸手扯开了自己深衣的系带……

    莘奴只当他起了兴致,因为置身在倾洒的阳光下顿时浑身僵硬,防备的紧抓着自己的衣襟,两只犹带湿润的大眼死死瞪着意图不轨的家主。

    王诩一边戏谑地望着莘奴,一边优雅地解了自己的衣袖宽大的深衣,只着里面的短衣,伸手取了一旁席上的尚未裁剪的块白布围在了挺直的腰间,然后面无表情地伸长指刮了刮一脸防备的小女奴的鼻尖,挽袖起身,迈步来到院中。

    启儿一直站在院门口未敢进屋。见家主出来环顾四周似乎在找寻着什么,连忙迎上前去,屈膝拘礼道:“家主需要什么,可吩咐奴婢去做。”

    王诩坦然地吩咐她取来要用的食材,启儿听得一头雾水,幸好要的黄豆蜂蜜一类的物件院中便有,便连忙取来。

    王诩挥了挥手示意着她出院去。转身来到屋檐下的小鼎旁,熟练地捡拾木块引燃鼎底,添水开始煮豆。

    然后捞取煮好的豆子,用小舂用力捣烂,挽起的衣袖露出的是一般书生不可能拥有的饱满肌理,与他那温雅的外表形成鲜明的反差……

    莘奴做好被他折磨一番的准备,却没想他真的挽袖做起了羹汤。从煮豆捣泥,到添加蜂蜜熬煮,样样都是从容而娴熟,一如他在书房里伏案挥毫一般从容。

    是了,说到底,他才是从小做惯了这些粗活的。与他相比,自己倒显得笨手笨脚,娇惯得没有半点贱奴的自觉。

    当年的王诩,倒是经常给她做吃食。

    他虽然是在外院当差,却因为远离主屋,而自己设有鼎灶。又因为身手矫健而经常觅得野味。那时每当他的院子里传来阵阵香气,她那小小身影也会准时来到院子里。

    陪护她的女仆都无奈了,经常说她是个嘴馋鼻子灵的。可是放着厨下精致的餐饮不食,偏要跟个下贱的奴才抢食吃,做主子的这般行事,是不厚道的。

    可是那时的她,哪里管得了这些。只奶狗儿一般的围着一脸冷意的王诩,声音响脆地唤着他“诩哥哥”,舔着小舌头眼巴巴地看着他端起的大碗……

    而当时的王诩,更没有奴仆的自觉,竟然任凭着小主子嘴馋得昏天暗地,叫得声声急切都不理不睬,往往是要等到她快要两眼盈泪,这次慢条斯理地给她盛一小碗炖得糜烂的香羹,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如获至宝一般地小口吞咽……

    那时这奴才的反骨,为何无人发觉呢?

    不过现在做了主子的王诩,却平易近人的让她想要再次垂泪,竟然不用苦苦哀求,便痛痛快快地洗手作羹汤,而且竟是嘴角微微翘起,似乎重温旧日的营生,满心惬意得很!

    很快一碗泛着热气的甜豆羹摆在了莘奴的面前,而刚刚做了粗活的家主,解了腰间的巾布,重新穿上深衣,坐在她的面前,又是风度翩然的鬼谷王诩。

    “怎么还不吃,难道要我喂你?”

    莘奴在他的逼视下,勉强端起了螺钿漆碗饮下一口,香味与记忆中的倒是别无二致,可是煮豆之人却她最不愿见的那个,不由得又放下了漆碗。

    就在这时,王诩突然低下头,擎着她的下巴含住了她沾着豆羹的嘴唇,似乎在品尝佳肴般啄吻了几下她残留在嘴唇上的羹汤露汁后道:“怎么不饮了?可是不够甜?”

    莘奴一时闹不懂他。不过这样忽冷忽热,飘忽不定的男人,也才是她熟悉的王诩。可是将她送出的话犹在耳旁,男人这般的伏低做小难免有些虚伪之嫌?

    怎么?是怕以后再将她送出时,自己不够心甘情愿,而坏了她笼络人心的大计不成?

    “当年哥哥不能带走你,你以为弟弟便可了吗?”王诩看着她神色僵硬自然猜出她还在介怀自己将她如物件一般地送出去,倒是难得地开口解释道。

    莘奴不喜他这般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微微扭了脸儿,淡然道:“不是家主开口允诺的吗?您的命令,鬼谷中人哪个不敢逢迎?”

    王诩皱了眉,语气有些硬冷道:“孙仲比他哥哥强些,有自知之明……倒是你,好好的不去修习,跑到医馆里来做什么?”

    莘奴虽然学业不甚畅通,可是话锋还是听得出的。王诩的意思便是用她来试探那孙仲的忠心。

    若是安分些的,一切都好。可若是如他的兄长孙伯,又或者是狂徒庞涓一般,只怕再深厚的师徒情谊也是不在。幸好那孙仲聪明,知道闪避她这颗灾星。不然依着他现在的情形,恐怕要比在宋国腐朽发烂的孙伯更加不堪。

    至于她,却是不凑巧走了进去,听到了这试探之言。

    家主竟然难得向她这个卑贱的家奴解释。莘奴一时拿捏不住,是否该喜极而泣,跪伏在地,亲吻仁慈的家主脚背,感谢他的“不送”之恩。

    不过依着现在的情形,王诩一时兴起,玩起了怀柔的路数,也不知这般笼络她这个无足轻重的私奴是何用意?

    不过这白日的大好光阴终究是辜负了。上了油的锁眼既然被打开,怎有白走一趟的道理。

    窗外的□□到底是又遮掩个干净。一碗甜腻得让人长不开牙的甜豆汤羹,换来的是在席榻上被折腾了一个下午,只不过这次他又想出了新的招式,竟然变着法儿的逼迫自己一如小时那般,唤他为“诩哥哥”。

    莘奴却死也长不开那嘴,最后被迫得急了,只能喘息着大骂了一句:“竖子,杀了我吧……”

    可是这谩骂却惹来更加难以抵御的热潮,让她明白了叫生不如死!

    待得王诩起身时,莘奴已经乏累得睁不开眼,只觉得他在自己的脸颊脖颈处啄吻了几下后,似乎是将神了清凉的东西挂在了自己的脖颈处……

    等到莘奴睡了一觉起身时,王诩早就走了。不过自己的手腕和脖子上却被戴了精致的玉饰。尤其是手腕吃的那一抹精细的翠绿,与母亲遗留下的玉镯鲜明地碰撞到一起。

    母亲留下的玉镯玉质温润是不可多见的美玉,可是在那一抹出水的翠绿前愣是映衬得有些粗鄙不堪。而脖子上的玉坠是同样的玉质,连同枕榻旁摆着的一对耳环还有头饰,互相映衬,晃得人有些移不开眼。

    莘奴自然知道这套玉饰是何等的珍贵,可是依然有将它们抓起狠狠砸摔的冲动。不过,她到底是忍住了。

    美玉无辜,怎么可以迁怒于它,再说这等美玉若是拿出谷去,当会换得几许的钱金……莘奴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摘下了这玉饰,将它们包裹好,放在了自己衣箱最下面的小盒内……

    王诩从莘奴的小院里出来时,白圭一早便守在了门口,见恩师出来,脸上又是心情不错的样子,连忙走过去道:“启禀恩师,公孙鞅也逃出了魏国……”

    王诩沿着春花灿烂的小路慢慢地朝前走了几步道:“魏王耳根短,又不是个能真正赏识人才的,有庞涓那等小人在侧,真正有才学的也无出头之日,公孙鞅是个聪明人……你可知他去了哪国?”

    白圭连忙道:“他去了秦,恩师要不要……”

    王诩摆了摆手道:“不必派人阻拦,秦也该增添些力量了,不然魏一家独大,不是天下之福……你多派人出去。将庞涓陷害同门的事情传诵给大梁的游侠散客。让这丑事广为传诵……对了,这次新收的女弟子里是不是有个齐女?”

    白圭点了点头:“那女子名唤妫姜,乃是当今齐王异母的妹妹,在鬼谷的医馆修习医术。”

    王诩想了想道:“既然如此,就让那妫姜多多照拂孙仲的起居,也叫她精进一下医术……虽然仲儿双腿已废,可是他要走的路尚远,师徒一场,我也不可袖手旁观,总要给他些助力……”

    白圭此来的本意,便是想替孙仲求情。这个小师弟,当初是由他带到魏国去的,二人相处得宜,所以如今他落得这样的下场,白圭也是心有不忍。

    没想到恩师竟然主动开口,提出帮衬残废了的爱徒,这不能不叫他大喜过望。

    王诩看了看他的喜色,开口道:“你已经向魏王请辞了吧?”

    白圭道:“虽然魏王百般挽留,但是见我去意已决,便也同意了,当时庞师弟也在,见我求去,倒是一脸喜色……”

    “魏国只剩下他这一根栋梁,他怎么不欣喜呢?这等蠢材……当初是怎么混进谷内的?”

    白圭赶紧低头,等候恩师的示意。

    王诩缓步朝着自己书房走去,语调冰冷地说:“他当初既然有胆与我争抢女奴,也算是个有血性的,既然如此,我倒要成全他,再捧一捧他吧。不举得高些,怎么能摔得惨呢?”

    最后一句话随着王诩迈进书房,消失在闭合的门缝里,白圭低低喊了声“喏”,便半退着出了书房的院落。

    他知道,今日看起来依然风光无限的魏国大将军,他的春天结束得可能要早一些了。

    晚上,莘奴起身出了院落,准备到前院的书斋作晚课。

    虽然白日称病请假,耽误了下午的学业,可是事后若是不自己补回的话,只怕再上学堂时,便要跟不上夫子的传授了。

    当莘奴坐定时,姬莹正巧在身旁,她突然提鼻子闻了闻,脸色诡异地看了看落座的莘奴,小声开口问道:“莘奴姐姐,下午是做什么去了?”

    莘奴看了看四周正在读书背诵的学子,低声道:“有些头痛,睡了些许。”

    姬莹一双媚眼不停地上下打量着莘奴,开口道:‘不是一个人吧?是同谁睡的?”

    莘奴猛地抬头,瞪向了出言不逊的姬莹。可姬莹却坦然地一笑,一副经验老道的样子说:“得了,别瞒我了,姐姐你浑身上下,都是一股掩不住的男人味道。”